UpdateTime:2018/2/2 16:18:28
据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调查的有关要求,从2018年起大连港、广州港、深圳盐田港、蛇口港、赤湾港均下调进出口集装箱装卸作业费。
以20英尺集装箱重箱公示费率为例,深圳港盐田港区从当前1400元/箱下调至980元/箱;深圳港西部蛇口港、赤湾港区从当前1200元/箱下调至800元/箱;大连港从当前642元/箱下调至510元/箱;广州港从当前668元/箱下调至490元/箱。其他箱型公示费率同比例下调。
据测算,以上调整每年可减轻进出口物流成本约9.6亿元。截至目前,集装箱运输量在每年1000万标箱以上的沿海港口,均已调降进出口集装箱装卸作业费。
据悉,自去年4月以来,为规范港口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港口物流降本增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加强了港口收费监管和反垄断执法调查,并于9月联合召开会议,要求39家港口企业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对上海港和天津港进行的反垄断调查发现,部分港口企业存在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行为。经过整改,上海港、天津港、宁波舟山港、青岛港等港口企业将于2018年起调降进出口集装箱装卸作业费,每年可减少进出口物流成本约35亿元。
对调查中发现的涉嫌垄断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拟订处理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强调,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应当按照成本补偿的原则,根据港口调整装卸作业费的情况,尽快将码头作业费调整至合理水平,确保港口降费成果传导至实体经济。
国家发展改革委欢迎有关方面加强社会监督,及时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等方式,反映和举报港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