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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累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289例(截至2月4日24时)

UpdateTime:2020/2/5 13:07:00

截至2月4日24时,深圳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89例。2月4日当天全市新增确诊病例20例。

确诊病例289例(截至2月4日24时)

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中,男性137例、女性152例。

按照病例管理地区划分,南山区59例、福田区57例、龙岗区45例、宝安区35例、龙华区31例、罗湖区20例、光明区9例、坪山区6例、盐田区3例、大鹏新区2例、其他(指由机场、车站、码头、关口、路卡等直接送往定点医院的)22例。

目前,重症23例、危重症11例,无死亡病例,累计出院13例。

276例确诊病例均在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878例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深圳疫情防控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广东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一级响应的要求,向社会通告如下:

1. 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在我省一级响应期间,请市民朋友减少探亲访友和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如果到公共场所务必戴口罩,同时要认识旅行风险,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

2. 停止人群聚集性活动

在我省一级响应期间,公安部门将对群众活动予以管制。全市集市、花市、集会、展会、法会、大型宗教活动等一切群众文化活动取消;全市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电影院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室外景区、公园等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好做全面清洁消毒。

3. 自觉做好社区登记

即日起湖北省抵(返)深的人员,请在所住社区工作站或酒店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社区工作站管理,早晚测量体温,7天内自我隔离观察,避免外出。

4. 加强交通卫生检疫

全市所有汽车客运站、码头、火车站、地铁站、深圳机场等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的出入人员必须配合检测体温,如发现体温异常的将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作进一步检查。

5. 配合做好医学观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我市将对所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按有关部门要求执行隔离医学观察,不配合者公安部门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深圳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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