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Time:2016/11/10 16:35:10
前2年业绩亏损的*ST舜船,2016年前三季度仍未实现扭亏,可谓已经站在了退市的悬崖边上。虽然公司一直在力推重组事项,但在证监会公布处罚后,公司的重组又蒙上了一层阴影。
此前,有报道质疑称,按照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公司若遭立案调查,监管层三年内不会审批公司重组事项。不过,*ST舜船证券事务代表回应称,如果是上市公司及现任董监高正在被调查是会被影响的,但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已结束,因此重组不受影响。对此,有*ST舜船内部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称,公司违规并非重大信息披露违规,而是信息披露不规范,因此,公司违规被罚不会影响公司重组。同时,据该人士透露,公司此前违规的相关人士皆已离开公司,目前已与公司无关。
年报作假
*ST舜船被调查的消息是源于公司曾于2015年8月14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调查。2016年1月份,*ST舜船及董事长、总经理、董秘三人均因违规调减年度损益致信披违规遭深交所通报批评。深交所称,经查明,*ST舜船2009年、2010年、2012年、201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并披露*ST舜船对以前年度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船舶销售和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的长账龄项挂错误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此后,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告知书》称:“关于舜天船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拟对舜天船舶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告知书》显示,经查,南通明德重工在资金上依赖舜天船舶,在业务、财务、人员等方面实际受舜天船舶时任董事长王军民控制,公司与明德重工构成关联关系,未按规定披露。同时,公司向明德重工采购船舶,向明德重工及其关联企业采购、销售原材料,向明德重工提供财务资助。这些与明德重工的关联交易均未按规定披露。
此外,*ST舜船对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披露也不及时。2013年6月份,舜天船舶与明德重工及相关子公司作为共同卖方,就6艘木片船业务与国外买方签订了外合同,与明德重工及相关方签订了内合同。其后2014年度明德重工有两艘船舶延迟交付,涉及金额44360万元,占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的13.57%。舜天船舶未按规定对该合同的后续情况及时披露,亦未在2014年年报中准确披露。除了信披不及时之外,最为严重的是*ST舜船存在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情况。
2016年10月26日,*ST舜船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0月25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了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其与明德重工关联交易的情形,并依据《证券法》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证监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表示:“本案现已调查、审理并复核终结。”此外,对于公司2013年和201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不实一事,证监会也给与了相关人士予警告和罚款。
据了解,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于此次重组的进展,*ST舜船称,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