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Time:2017/3/1 14:52:13
从2016年以来,根据企业反映,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对我国市场上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收取码头作业费等附加费的行为开展了执法调查。近日,中远海运、马士基航运、地中海、达飞轮船、美国总统轮船、赫伯罗特、长荣海运、现代商船、日本邮船、商船三井、中外运等11家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相继致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主动承诺规范码头作业费(THC)收费行为,提出调整收费标准。
上述船公司THC调整方案由各公司发布于其官网。
码头作业费是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向进出口企业收取的一项主要海运附加费。据对上述11家船公司相关数据测算,此次码头作业费调整每年可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约35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要求,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要依法合规经营,自觉规范包括码头作业费在内的海运附加费收费行为,努力构建收费自律机制,促进海运行业健康良性发展。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交通运输部密切跟踪相关船公司收费情况,保持对海运市场竞争的关注,切实维护海运市场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