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报关完毕之后,托运人开始将出口托运的货物运抵集装箱中转站准备装箱。
根据我们以往的运输经验,特拟订出口工作操作计划以方便与贵司/发货人之间的协调,及便于客户进一步了解我司的出口工作流程:
当今世界货物运输方式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但海运因其悠久的传统及船舶的大型化、船舶装备的现代化、通讯技术的日益发展,特别是班轮运输中货运包装单元化的变革,使海运仍然是国际贸易中采用最多的一种运输方式。
无论是货主自报关还是拼箱公司代理报关,其后单据上有关该票货物的相关信息如品名、毛重、体积、件数、包装、唛头等都要录入到电脑里,形成一份电子文档,公司的业务部、货运站、财务部等根据该票货物的流程不断从电脑中提取,补充信息,直到货物安全抵达目的港,收货人顺利提取货物,并将该信息反馈到发货人,客户服务部进一步确认该票货物没有发生任何误差为止。
起运港XIAMEN-航线4-承运人WHL-有效日期2015-10-24-截止日期2015-11-07
要对症下药,首先我们来找一下货物损坏的原因有哪些,且须知形成这些原因的过程与细节,才会正确而深刻地认识货损原因与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在船上发现的货损其原因极多,归纳起来有以下九种:
该航线包括从中国,朝鲜,日本苏联远东海港到加拿大,美国,墨西哥等北美西海岸各港的贸易运输线。从我国的沿海地各港出发,偏南的经大隅海峡出东海;偏北的经对马海峡穿日本海后,或经清津海峡进入太平洋,或经宗谷海峡,穿过鄂霍茨克海进入北太平洋。
由于船舶、货物、港口及其它方面的种种原因,使得船方在运输货物时增加费用开支或蒙受经济损失,船方为补偿这些开支或损失,除基本费率外,规定另外收取的费用,就叫附加费(Surcharge或Additional)。
在洽商交易时,买卖双方必须就交货时间、装运地和目的地、能否分批装运和转船、转运等问题商妥,并在合同中具体订明。明确、合理地规定装运条款,是保证进出口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条件。
集装箱交接地点应详细认真进行检查和录,并将进出场集装箱的情况及时反馈给集装箱代理人,积极配合集装箱代理人的工作,使集装箱代理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集装箱的利用情况,及时安排集装箱的调运、修理,追缴集装箱延期使用费,追缴集装箱的损坏、灭失费用等工作。
电放通俗点讲就是发货人不用领提单,收货人凭身份证明提货的一种放货形式。它的操作和普通的提单放货在提单补料和提单确认阶段完全一致,只是到了领取提单阶段出现了差别,且听下面细细道来:
到付,也就是FOB价,即你只需要付国内费用,其余费用由客人承担,一般是客人指定船公司做出海运报价。
提单的背面条款及其依据在全式(LONG TERM)正本提单的背面,列有很多条款,其中主要有:
韩进海运(Hanjin Shipping)与现代商船(HMM)正决定剥离旗下非班轮资产,专注集装箱市场。
货物重量按毛重计算,计量单位为公斤。重量不足1公斤的,尾数四舍五入。每张航空货运单的货物重量不足1公斤时,按1公斤计算。贵重物品按实际毛重计算,计算单位...
海运提单在国际商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是由它的性质所决定的。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控制了提单,谁就拥有了该批货物的所有权。然而,在国际商业中,提单的使用也带来种种风险。本文对提单的风险作一分析,并提出了防范措施。
黑海是欧洲东南部和亚洲小亚细亚半岛之间的内海。因水色深暗、多风暴而得名。黑海向西通过博斯普鲁斯海峡、马尔马拉海、达达尼尔海峡与地中海相通,向北经刻赤海峡与亚速海相连。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是由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的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据。
提单在租约下签发时运输合同条款的确定。当一次货物运输中涉及到两个文件,即租船合同和提单,并且它们看起来都像运输合同时,所产生的问题就比较复杂。首先来看一下提单及租船合同的作用。
海运价格除了“纯”运费外,还有各种杂费,这些杂费有些是船东收取的,有些是出货港/目的港码头收取的,还有些是货代自己立名目收取的。而且,很多费用并无明确的标准,非常灵活。除了向发货人收取外,有些费用还会向收货人(也就是咱们的国外客户)收取。这就很容易产生两个陷阱:一是某些货代巧立名目多收费用,二是货代在收货人和发货人之间调节、转移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