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Time:2022/8/15 8:50:24
包括托运人/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承运人(提单签发人)和有关代理人等。
托运人(Shipper/Consignor)可以是货主(自办托运),也可以是货主代理(代理代办托运)或货运代理(货代代办托运),若L/C规定"ThirdPartyB/Lunacceptable",则只能以货主名义出单,如受益人是中间商,货物从产地直接出运时也可以实际卖方(第三方)为发货人。收货人(Consignee)也叫提单的抬头,填写应与L/C要求完全一致。L/C中通常是以"made out to、consigned to、issued to、in the name of"加以引导(即应填写"to"和"of"后所提到的内容)。提单抬头的填写原则是:如规定"B/L made out to our order/to order of xx bank,制单时可填写"To xx bank's order",转让时由开证行背书;如规定"B/L made out to order/to shipper's order/to the order of shipper",应照抄并由托运人背书;如规定"B/L made out to order of applicant/consignee,填写"to order of+申请人名称",由申请人背书转让,应尽量避免这种做法,上述几种做法都是指示抬头;如规定"B/L consigned to xxx Co."就是记名抬头,应填写"xxx Co."不能转让,只能由"xxx Co."凭单提货,通常出现在贵重商品、展品及援外物资的运输的提单中,对美贸易也较常见。注意:承运人一般不接受一票货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货人;如L/C没有规定通知人的地址,而托运人在提单通知人栏加注详细地址,银行可以接受,但无须审核。
通知人(Notify/Notifying party)指接收到货通知的收件人或其代理。如有明确规定则从其规定,如未明确,可在副本中填申请人名址,正本保持空白;如收货人栏目填写"Toxxx'sorder",没有指定通知人,此栏可空白;如属托运人指示的提单此栏必须详填;如是记名提单,此栏可填"(the)same as consignee";如出现"Notity:xxx only"的要求,"only"是绝对不可省略的。注意:此栏有时可以填写预定收货人或第二收货人。
承运人(Carrier)指负责运输货物的人,通常出现在提单的右下方(提单签章人)。提单必须由承运人/船长或他们的代理人签发,代理人签发的通常会出现"as agent for"或"on behalf of"字样。
目的港提货代理(Agent for delivery)填写承运人在目的港提货点联系的代理人名、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