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Time:2017/1/3 14:45:44
整箱货货运流程
A)订舱(Booking)
托运单(Booking Form)
场站收据(Dock Receipt , D/R)
第一联货主留底,
第二联船代留底,
第三、四联运费通知(1)、(2),
第五联装货单和第五联(附页)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由港区核算因收之港务费用),
第六联场站收据副本-大副联,
第七联场站收据正本,
第八联货代留底,
第九、十联配舱回单(1)、(2)
B)提取空箱
集装箱发放/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 EIR)是集装箱进出港区、场站时,用箱人、运箱人与管箱人或其代理之间交接集装箱及设备的凭证,兼有发放集装箱的凭证功能,所以它既是一种交接凭证,又是一种发放凭证。
设备交接单制度应严格做到一箱一单、箱单相符、箱单同行。
C)货物装箱
货物装箱时应注意:
混装时,应根据货物的性质、重量、外包装强度、货物特性等,将货区分开;
箱内重量分布均衡;
根据货物包装强度觉得堆码层数;
货物间应加隔板或隔垫材料,避免货物相互擦伤、沾湿、污损;
货物装载严密整齐、不留空隙,充分利用内容积,也可防止货物相互碰撞造成损坏;
装箱完毕,关箱前应采取措施,防止箱口附近货物倒塌;
应使用清洁、干燥的垫料;
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种类、性质、包装,选用不同规格的合格的集装箱。
D)整箱货交接签证
集装箱码头堆场在验收货箱后,即在场站收据上签字,并将签署的场站收据交还给货方。
E)换取提单
货方凭签署的场站收据,在支付(或约定)运费后,即可向承运人或其代理换取提单。
F)装船
货物装船后,船方编制载货清单(Manifest,M/F) 。
载货清单是国际海运实践中一份非常重要的通用单证:
船舶办理报关手续时须提交的单证之一;
港方及理货机构安排卸货的单证之一;
在我国还是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的单证之一;
进口货物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时,也是海关办理验放手续的单证之一。
G)进口提货
集装箱货物运抵卸货港后,船方负责卸货至集装箱堆场。货方申报进口并放行后,即可到港口堆场办理提货。集装箱班轮运输普遍采用“交货记录”联单(Delivery Order, D/O,也叫小提单)作为“提货单”,是船公司据以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凭证,不具备流通及其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