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Time:2015/12/10 9:45:28
海运船舶的十种经营方式有如下:
船舶沿固定的航线,经固定的港口,按事先宣布的固定船期运输货物,按事先宣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船舶运输方式。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运价中已经包含货物的装卸用度,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因为定时、定线、定港、定价,所以班轮运输的不确定性相对小。为了保证船期,班轮的船舶一般设备齐全,船况较好。在班轮停靠的码头都有班轮公司自己的专用码头,货运质量有保证。货物一般为小额商业货物,现在多为集装箱作为运输单元,提单是主要的运输单证。
租船运输又称不按期船运输,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航线、港口,船舶按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划定的条款完成运输服务。根据协议,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完成特定的货运任务,并按约定运价收取运费。采用租船运输的货物主要是低价值的大宗货物,例如煤炭、矿砂、粮食、化肥、水泥、木材、石油等。一般都是整船装运,运量大,租船运输的运量占全部海上货运量的80%左右。运价比较低,并且运价随市场行情的变化波动。租船方式主要有航次租船、按期租船和光船租船三种:
航次租船又称为定程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在这种租船方式下,船方必需按租船合同划定的航程完成货物运输服务,并负责船舶的经营治理以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一切开支用度,租船人按商定支付运费。航次租船的合同中划定装卸期限或装卸率,并计算滞期和速遣费。航次租船又可以分为单程租船、来回租船、连续航次租船、航次期租船、包运合同租船几种:
单程租船也称为单航次租船,即所租船舶只装运一个航次,航程终了时租船合同即告终止。运费按租船市场行情由双方议定,其计算方法一般是按运费率乘以装货或卸货数目或按照整船包干运费计算。
来回租船也称为往返航次租船,即租船合同划定在完成一个航次任务后接着再装运一个回程货载,有时按往返货物不同分别计算运费。
即在同样的航线上连续装运几个航次。往往货运量较大,一个航次运不完的时候,可以采用这样的租船方式,这种情况下,均匀航次船舶房钱要比单航次房钱低。
航次期租船也称为期租航次租船,船舶的租赁采用航次租船方式,但房钱以航次所需的时间(天)为计算尺度。这种租船方式不计滞期、速遣用度,船方不负责货物运输的经营治理。
船东在商定的期限内,派若干条船,按照同样的租船前提,将一大批货物由一个港口运到另一个港口,航程次数不作详细划定,合同针对待运的货物。这种租船方式可以减轻租船压力,对船东来说,营运上比较灵活,可以用自有船舶来承运,也可以再租用其它的船舶来完成划定的货运任务;可以用一条船多次来回运输,也可以用几条船同时运输。包运合同运输的货物通常是大宗低价值散货。
按期租船简称期租,是指以租赁期限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在租期内,租船人按商定支付房钱以取得船舶的使用权,同时负责船舶的调度和经营治理。期租房钱一般划定以船舶的每载重吨每月若干金额计算。租期可以长可以短,短时几个月,长则可以达到5年以上,甚至直到船舶报废为止。期租的对象是整船,不划定船舶的航线和挂靠港口,只划定航行区域范围,因此租船人可以根据货运需要选择航线、挂靠港口,便于船舶的使用和营运。期租对船舶装运的货物也不作详细划定,可以选装任何适运的货物;租船人有船舶调度权并负责船舶的营运,支付船用燃料、各项港口用度、捐税、货物装卸等用度。不划定滞期速谴条款。
光船租船也是一种期租船,不同的是船东不提供船员,只把一条空船交给租方使用,由租方自行配备船员,负责船舶的经营治理和航行各项事宜。对船东来说,一般不放心把船交给租船人支配;对租船方来说,雇佣和治理船员工作很复杂,租船人也很少采用这种方式。因此,光船租船形式在租船市场上很少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