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Time:2017/2/9 11:36:47
近期,MOL曾发布通知从2月3日起,停止接受所有运至韩国的货物订舱。今日,MOL做出更正,仅限华中华北地区,华南区域则不受影响!
MOL如此突然的举措究竟为何?坊间传言,此次MOL停接至韩国货物的订舱,是因为受到的黄海协议的影响。早前,为避免恶性杀价竞争,中韩航线上的一些船东共同发起了黄海协议。
该协议中涉及了各大船公司运营的航权数量、派船数量等。根据协定,只有中国籍和韩国籍的船公司才有权接受从华中和华北地区直接到韩国的货物!而MOL此次则可能是因为被取消了相关航权。具体详细原因如何,还有待MOL给出进一步的解释。
另有消息表示,不接收华中、华北地区运往韩国订舱的不仅仅是MOL一家,所有非中国籍和非韩国籍的船公司,都不能接受从这两个地区运往韩国的货物(
中转货除外)。这里提及的华中和华北地区,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集装箱进出口港口: 上海、宁波、天津、青岛、大连。
而根据外媒报道,MOL也是接到了韩国海洋事务和渔业部门(MOMAF)最新指令才停止接受华中和华北至韩国货物的。
中韩集装箱班轮"黄海协议"是怎么回事?
黄海协议会中方会员于2003年3月15日在上海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举行工作会议。中方12家会员公司近20名代表,以及中方会长周从炳和中方秘书长仲肇祺出席会议;交通部水运司张守国处长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中方会长周
从炳主持。山东海丰公司派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议题是:通报黄海协议会客货班轮在韩国汉城会谈情况;研究BAF的收取问题;以及2003年增派船舶事宜。
会长通报了3月8日黄海协议会客货班轮在韩国汉城会谈情况,双方达成协议,采取合作经营 (joint
Co-operation)的方式经营青岛、上海、大连、威海、丹东至仁川航线的集装箱运输
。黄海协议会和客货班轮委员会各分配50%的舱位。并提议和黄海协议会2003年增派船舶一并考虑,一揽子解决。
会议就BAF事宜进行了热烈讨论并达成如下共识:即应执行2003年3月4日汉城会员大会的决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了相应的具体规定。
对于增派船舶问题,同意采取一揽子解决办法,每家会员公司提出一条船作为候选船舶。除了原定增派2艘船外,还可以考虑另外2艘船舶,共计4艘船。
关于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和中国口岸分片管理问题:(1)中方会员公司的事务委托中方秘书长办理,对中方各会员公司的通知由中方秘书长发布。(2)各口岸委托一名召集人,负责召集
本口岸中、韩双方会员公司的代表开会,并根据需要共同签署关于本港的运价及各种附加费通知。
韩方的代表需要韩国方面通知其办事处参加会议。
关于增派船舶方面的原则,根据2月北京会议和本次会议讨论情况,确定如下几项原则:
(1)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自主经营、自愿合作;会员协商、政府指导;
(2)公司的经营能力、
资质情况、历史背景、规模大小;
(3)考虑整体利益,考虑是否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
(4)
一旦确定在某航线上由某公司增派船舶,一年之内不得更换航线;
(5)当年确定增派船舶的
公司,次年不应再增派船舶;
(6)如果几家公司合作经营,可给予优先考虑,但次年不应再增派船舶。
(7)中方增派船舶方案确定后,一旦中方方案与韩方派船方案冲突,中韩双方应
进行协商。